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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施行!五部门新规落地:未满16周岁禁止直播,直播选品机制须规范

📌 来源:中国政府网、光明网、红网 🕒 2026-09-01 00:00 👁️ 155 阅读
今天(9月1日)起,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公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即MCN机构)的管理规定,直播行业由此迎来统一的法治化强监管时代。 新规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直播营销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管理,要求建立规范的直播商品选品机制、纠错机制。业内普遍认为,这直击此前部分直播间利用未成年人出镜博流量、带货选品混乱等长期痛点。 在资质准入方面,新规要求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经营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业务的,应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平台应当与MCN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并及时将入驻情况报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同时以显著方式在签约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该账号所属机构名称。新规还明确禁止实施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等行为,扰乱互联网信息服务秩序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该规定于今年5月29日由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公布,此前已引发直播行业广泛讨论。随着今日正式落地,直播公会、MCN机构的资质门槛全面抬高,从资质准入到签约规则均划出统一合规红线。业内分析指出,无证经营、签约不合规的机构将面临下架限流、封禁清退乃至资金冻结等处罚,主播与机构挂靠关系也将更加公开透明,直播行业正加速迈入合规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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