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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药房”直播卖日用品冒充药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35家店铺被下架

📌 来源:新京报、新浪新闻 🕒 2026-09-01 00:00 👁️ 110 阅读
8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通报了两起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典型案例。其中,“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案引发广泛关注——多家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开设的网店销售“透骨膏”“无湿丸”等产品,在直播营销中涉嫌虚假宣传,被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据通报,此前“香港大药房不卖药也不在香港”等网络信息引发热议。经查,“透骨膏”等产品实为日用品,并非药品,但相关店铺在直播营销中宣称其具有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经督促整改,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等主要互联网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店授权的店铺35家、违规商品链接3318个、违规广告342条,拦截违规广告素材460条,并督促平台完善内部合规管控制度。 通报同时披露了另一起典型案例:部分医务人员以健康科普名义,借网络平台违规推荐处方药“排毒清脂颗粒”,涉及多个省份的22个医疗机构、27名医生。相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已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逐一核查处置,网信部门下架了所有涉事视频,并督促涉事医疗机构全面自查、排查医务人员网络账号运营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出,两起事件均利用互联网平台、借中医药名义实施违规营销宣传,隐蔽性强、影响范围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中医药行业声誉。下一步将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协同联动机制,加大对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压实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中医药相关产品应通过正规渠道,注意核验经营主体资质和产品信息,对假借中医药名义开展的营销推广增强辨别意识。 就在今日,《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建立规范的直播商品选品机制和纠错机制。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香港大药房”直播虚假宣传案的集中处置,为直播带货行业敲响合规警钟,平台与主播在选品、话术、资质审核等环节的把关责任将进一步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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